新闻中心
论道在缘起哲学的自由观
2025-12-30 21:21:5710
学术洞见:论道在缘起哲学的自由观
笔者按语:
“道在缘起”的自由观,本质上是一种“在约束中创造”的智慧。从个体维度观照:它不是放纵欲望的自由,而是通过认知自由(明缘起)、行动自由(合天道)、精神自由(超物累)的层层递进,实现对必然性的驾驭。就社会维度的应然:它不是原子式的孤立自由,而是“由家及国”的扩展性自由。在这种视域下,“公平”不是锱铢必较的等价交换,而是各尽所能、各安其分的生命和谐。正因缘起事不空、缘起不可逆,我们才更需珍惜当下的主观能动性,在不可逆的洪流中,守住本心,利他共生。
学术洞见:论道在缘起哲学的自由观
自由是哲学领域的核心议题,不同思想传统对自由本质的认知差异在于对“自我”与“世界”关系的不同界定——西方自由主义多立足个体主体性定义自由,马克思主义聚焦社会关系中的实践自由,东方传统哲学则从因缘共生视角审视自由的本真内涵。对自由本质的厘清,是解构与重建道在缘起哲学自由观的逻辑起点。
一、自由的本质:从“拥有”到“参与”
自由是哲学与人类实践的核心追求,不同思想传统对其形成了多元阐释。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以“人的自由全面发展”为核心,强调自由并非抽象的个体权利,而是在具体社会关系中生成、通过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实现的实践成果,其本质是“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”,这一认知为理解自由的社会性与实践性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语境中,则形成了两种代表性路径:以赛亚·伯林(1958)在《两种自由概念》中提出的侧重“边界”的消极自由观(“免于……的自由”),聚焦个体免于他人或权威强制干涉的空间维度,为现代宪政法治奠定基础,类似道家“无为”所倡导的生命能量自然生发的虚静空间;王海明(2004)在《社会公正论》中提出的侧重“分配”的公正自由观(“权利义务等比例”自由),主张自由与义务、贡献的辩证平衡,在社会层面契合“缘起事不空”“因果不虚”的逻辑,是社会关系中缘起实践的具体落实。现有研究多割裂东方传统与西方/马克思主义自由观,缺乏贯通性阐释,本文以“道在缘起”为桥梁,实现多元自由观的有机融合,为自由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融合性视角。
在“缘起事不空”的理论视域中,万物无独立自性,皆为因缘和合的产物,这一认知构成了自由观转向的根本前提。西方传统自由观多以个体主体性为核心,强调“免于干预”的消极自由与“自主选择”的积极自由,本质上未脱离“主宰”的幻象——即预设存在一个独立于关系之外的“我”,能够凭借意志掌控命运、占有资源。而缘起论直指“缘起故无我”:个体的身体、思想、际遇,皆是因缘(业力)的聚合与流转,不存在绝对独立的自我实体,所谓“绝对个体自由”不过是认知的虚妄。
由此,自由的定义需实现根本性转向:自由并非“我要怎么样”的意志任性,而是“我如何更好地趋利避害”的实践智慧。它不是脱离现实的空想,而是“在限制中舞蹈”的能力——既承认因缘聚合带来的客观约束,又不被约束所困,通过主动参与因缘流转实现创造性转化。这种转化的根基在于“事不空”的担当:“空”是对事物无固定自性的本质洞察,“不空”是对因果规律与现实意义的坚定确认。自由绝非逃避责任的借口,而是在看清“因果业报”真相后,依然全情投入地承担起因缘赋予的角色,在具体事务中践行使命、显发本心。正如“缘起事不空”所昭示的,所见世界的真实性与因果效力,决定了自由的价值只能在参与现实、担当责任的过程中得以实现。
二、自由的多元维度:
基于规律、关系与心性的三重展开
道在缘起哲学的自由观并非单一向度,而是以“缘起不可逆”的时间法则、“合道而生”的关系法则、“明心见性”的实践法则为支撑,形成纵向(时间畏因)、横向(关系合道)、内向(心性破执)交织的多元维度体系。本文所指“自由维度”,是基于“道在缘起”逻辑,对自由实践路径从时间、关系、心性三个层面的具象化拆解,各维度相互贯通、层层递进,共同勾勒出自由的完整形态,为后续自由境界与实践路径的阐释奠定理论框架。
(一)纵向维度:时间不可逆下的“畏因”自由
“缘起不可逆”的核心是时间的单向性——因果链条一旦启动便无法回溯,过往之“因”铸就当下之“果”,当下之“因”塑造未来之“果”,这种不可逆性构成了自由的时间根基。这一维度的自由,集中体现为“菩萨畏因,众生畏果”的认知差异与实践分野。
众生的不自由,本质是对时间因果的被动承受:“凡夫”往往忽视“因”的塑造力,在恶果显现(如健康损耗、关系破裂、事业受挫)时才陷入恐惧、抱怨与焦虑,试图通过外求、逃避等方式消除既成事实,却不知“覆水难收”,因果的不可逆性决定了这种被动应对终将徒劳,最终沦为命运的“奴隶”。而“觉悟者”的自由,在于对“因”的主动掌控:深知时间之箭永不回头,便将自由的重心从“改变结果”转向“塑造原因”,以“畏因”的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起心动念、每一次言行举止。这种敬畏并非束缚,而是赋予个体掌控命运的核心权力——个体无法回溯过往因缘,但可借由当下的觉知与选择,为未来培植善因;无法预知所有变数,但能确保当下的“因”符合天道规律与向善初心。这种“源头自觉”的主动创造,正是纵向维度自由的核心:以当下的确定性对抗未来的不确定性,在时间流转中把握因果主导权,实现从“被因果支配”到“主导因果生成”的跨越。
(二)横向维度:关系网络中的“合道”自由
“道在缘起”的本质是万物相互依存的关系性存在,个体并非孤立的原子,而是嵌套于家庭、社会、自然等多重缘起网络中的节点。横向维度的自由,便是在这种复杂关系网络中“合道而生”的动态平衡能力——不与因缘对抗,而与规律同频。
“合道”之“道”,既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,也是人际关系的相处准则、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。世俗自由观往往将关系视为束缚,试图通过“摆脱关系”“强调个人权利”实现自由,最终却因割裂因缘而陷入孤独与对立;而缘起哲学的自由,是“顺势而为”的智慧:如同庖丁解牛,不与牛的筋骨结构硬抗,而是顺着天然肌理游刃有余;如同顺水行舟,不与水流相悖,而是借势抵达远方。在家庭关系中,“合道”体现为明了亲人的因缘底色,以包容替代指责,用自身改变带动家庭和合,这正是“家是根本”伦理在关系维度的具体实践;在社会层面,“合道”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,将个人追求融入社会需求,在时代浪潮中实现价值;在自然维度,“合道”是尊重生态平衡规律,不肆意掠夺资源,实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。这种自由不否定关系的约束,而是在理解约束、顺应规律的基础上,最大化发挥个体的创造性,在关系网络中找到既成就自我、又滋养他人的动态平衡,实现“自他不二”的共赢自由。
(三)内向维度:心性觉醒中的“破执”自由
如果说纵向维度是对时间因果的掌控,横向维度是对关系规律的顺应,那么内向维度则是自由的核心根基——对自我心性的觉醒与掌控。个体的不自由,根源往往在于内心的执着与妄念:执着于“我”的得失、执着于欲望的满足、执着于他人的认可,这些执念如同枷锁,让心灵在缘起流转中随波逐流、不得安宁。
内向维度的自由,本质是“破执”后的心灵自主。“缘起缘灭”的认知,为破执提供了根本依据:既然最本真的“我”也是缘起的结果,而“我”所遭遇的一切事情必定有聚合消亡的缘灭;既然有缘起有无明存在,就必须明于是而不执著于事上的无知之知,而自以为是。这种“破执”并非消极虚无,而是对佛教“空性”智慧的辩证实践:不执着于表象虚实,却珍惜当下的因缘与责任(事不空);不被情绪裹挟,却能真诚感受生命的喜怒哀乐(感受不空)。在社会实践中,这种自由体现为:当欲望升起时,能觉察其本质而不盲目追逐;当挫折降临前,能以“不昧如如”心态接纳而不陷入痛苦;当赞誉加身时,能保持清醒而不执着于虚荣。这是一种“心不随境转”的绝对自由——身体虽处于缘起的因果网络中,心灵却能超越执着的束缚,成为自身心性的主人,为纵向与横向维度的自由提供坚实的内在支撑。
综上所述,纵向畏因、横向合道、内向破执三维度相互支撑、有机统一,共同构成“道在缘起”自由观的实践框架:内向破执是根基,纵向畏因是关键,横向合道是拓展,三者缺一不可。
三、自由的三个应然:
家是根本的逻辑展开
“家是根本”的本体主体观,打破了西方自由观中原子式的个人主义局限,将自由视为从个体到群体、从家庭到社会的扩展性实践。家作为社会的最小全息单元,是各种业力因缘的交汇点,也是自由境界逐步提升的修行道场,其逻辑展开呈现为三个应然:
(一)个体自由:合道的“逍遥”与“自主”
从佛儒道融合的缘起视角观之,“身”为五蕴和合之聚,“心”乃心念流转之无常瀑布,个体的不自由根源正在于对身心现象的执着——或被情绪裹挟,或为习气支配,或遭欲望牵引。《大学》对此早有警示:“身有所忿懥,则不得其正;有所恐惧,则不得其正;有所好乐,则不得其正;有所忧患,则不得其正。心不在焉,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”,直指心念失序乃是不自由的核心症结;《庄子·天道》篇亦言“天道运而无所积,故万物成;圣道运而无所积,故海内服”,揭示顺应道之流转、不滞于物方能通达自在的道理。
从“缘起事不空”的本然性视角出发,缘起的显现本就遵循“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,知所先后”的规律,道在缘起、合道而生的自由,本质上是认知与实践的合一:从格物致知到诚意正心,循阴阳之理,修为己之学,在知行合一中实现所知与所受的心境契合,此乃个体自由的本源要义。
由此,个体自由的核心在于通过正心功夫实现精神的绝对自主。实践路径上,需以“觉察”为核心要义:当情绪(缘起)生发时,不随波逐流、不为其所控,而是保持内心的清明觉知,在每一个当下截断“旧习气”的惯性反应模式。这种自由并非消灭情绪与念头——缘起无常,诸法流转,本无消灭之可能,而是在情绪与念头的迁流中保持“不执着”的清醒:既明了情绪是因缘聚合的暂时现象(空),亦不否定其当下的实存体验(不空),以“旁观者”的觉知消解其束缚力。这正是庄子“逍遥游”的核心境界:身心虽置身缘起网络之中,心灵却能超越因缘桎梏,达成“物物而不物于物”的绝对自主。个体自由的修成,为家庭层面“和合”自由的展开奠定了心性根基,亦是“家是根本”逻辑链条的起点。
(二)群体自由:家的“和合”与“责任”
家是个体走向社会的第一重缘起,也是自由从“小我”走向“大我”的关键场域。在家庭关系中,世俗自由观往往执着于“我要被爱”“我要被理解”的权利诉求,最终陷入关系的对立与痛苦;而缘起哲学的自由观,将家庭中的自由定义为“我选择去爱”“我主动担当”的责任实践。
依据“缘起不可逆”的智慧,家庭中过往的恩怨、亲人的性格特质,都是不可逆的因缘聚合,无法强行改变。真正的自由不在于要求他人改变,而在于接纳不可逆的过去,通过自身的改变(种新因)转化家庭的整体气场:面对家人的不足,以慈悲心接纳而非指责;面对家庭矛盾,以反省心内求而非抱怨。在赡养父母、抚育子女、维系伴侣关系的责任中,个体不再执着于“自我”的得失,而是在为家庭付出的过程中体悟“自他不二”的真相——家庭的和谐与幸福,本质上是个体自由转化因缘的成果。这种“在责任中见性”的实践,正是大乘佛教所倡导的自由,将个体自由融入家庭的整体缘起,实现了“小我”与“家”的和合共生。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全息单元,其“和合”自由的实践,为社会层面的“共生”自由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范式。
(三)社会自由:天下的“共生”与“使命”
“道在缘起”的终极视野是“万物一体,自他不二”,个体与社会、人类与自然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的大缘起网络。社会自由的本质,是将“小我”的自由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“大缘起”中,实现“无我利他”的使命担当。
这种自由不再局限于个体或家庭的利益诉求,而是表现为对众生的义务与奉献:因为深知众生相互依存,利他即是利己,帮助他人就是为自己种下善因;因为明了“缘起事不空”,每一次利他行为都会转化为推动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。在实践中,它体现为在职业岗位上的尽责奉献、在公共事务中的主动参与、在人类困境面前的守望相助——如科技从业者以“科技向善”为初心,研发无障碍技术普惠特殊群体;如企业以“权利义务平衡”为准则,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共同富裕;如普通人以善意对待他人,传递正向能量。这种自由超越了个人主义的狭隘边界,在“无我”的奉献中实现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,让自由成为推动万物共生的创造性力量。至此,从个体到家庭再到社会的自由应然层层递进,完整呈现了“家是根本”的逻辑展开脉络。
四、自由的前提、限制与现实路径
为清晰呈现缘起哲学自由观与世俗自由观的差异,可通过下表从核心维度进行对比:

从现实路径来看,缘起哲学的自由观并非虚无缥缈的理论,而是具备可操作的实践方法:其一,以“内向觉醒”筑牢自由根基——通过觉察心念、破除执念,实现心性自主,为纵向与横向维度的自由提供内在支撑;其二,以“纵向畏因”把握自由关键——基于“缘起不可逆”的时间法则,敬畏当下的每一个“因”,主动塑造符合规律与向善的因果链条,在时间流转中掌握主动权;其三,以“横向合道”拓展自由边界——在家庭、社会、自然的关系网络中,顺应规律、担当责任,在动态平衡中实现自他共赢;其四,以“家为根本”锚定自由方向——从家庭责任出发,在家庭中践行“权利义务平衡”的公正原则,为社会层面的实践奠定基础,逐步将自由的实践扩展至社会与天下,实现个体、家庭、社会的三重自由统一。这四条路径相互衔接,构成了“知-行”合一的完整实践体系。
五、何为“合道”的终极自由?
道在缘起哲学中的终极自由,是纵向时间、横向关系、内向心性三重维度的有机统一,更是对世俗自由观的超越与升华:它非逃离现实的避世遁隐,而是深植现实的入世担当;非随心所欲的意志放纵,而是基于觉知的极致自律;非孤立个体的独善其身,而是融入整体的共生共赢。
这种自由,核心彰显为三重特质:一是“知命”后的从容,明了万事皆因缘和合(道在缘起),便不再为不可逆的过往悔恨,不为超出因缘条件的目标强求,以平和之心接纳现实境遇;二是“畏因”后的笃定,敬畏当下每一个起心动念与言行举止(真人畏因),故能时刻精进、勤种善因,对未来因果流转抱有坚定信心,这种“掌控源头”的主动性,正是自由的核心要义;三是“在家”中的超越,于柴米油盐的家庭琐事、履职尽责的社会实践中磨练心性,最终抵达“百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”的境界——身在缘起因果网络,心却超越执着束缚,成为心性的绝对主人。
归根结底,“合道”的终极自由,是顺应缘起规律与践行心性自主的辩证统一:顺应缘起,故能从容不迫;自主心性,故能转化因缘。它让个体在复杂多变的世界中既不迷失方向,也不丧失活力,最终迈向“自在—自由—自为”的生命状态。值得强调的是,这种“合道”的终极自由,正是对马克思(1845)“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”这一核心命题的道在缘起哲学诠释。
其一,从“缘起”本质观之,个体绝非孤立存在的孤岛。若“自由”仅止步于“小我”的满足而割裂与“大我”的关联,便是违背缘起共生的根本法则,这种自由必然残缺且不究竟。道在缘起的认知,从存在论层面印证了马克思主义“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总和”的判断,为个体自由与群体自由的统一奠定了哲学根基。
其二,从“合道”实践维度观之,真正的“道”是“万物并育而不相害”的共生之道。当每个个体在“缘起事不空”的实践中实现充分的自我发展——即“自由个性”的彰显,这种发展绝非以损害他人为代价,反而会成为滋养他人乃至全人类解放的养分与阶梯。这与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“自由人联合体”的价值旨归高度契合,均强调自由的实践性与共生性。
进一步而言,“合道”终极自由的升华,体现为“个体觉醒”与“类的解放”的同频共振。在此境界中,“家是根本”的伦理不再局限于血缘家庭的狭隘范畴,而是拓展为“自由人联合体”所彰显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——家是共同体的微观原型,血缘家庭中的“和合”实践,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“共生”理念的具象化预演。我们以王海明(2004)“权利与义务等比例”的公正原则建构社会秩序,以“缘起不可逆”的敬畏之心承担历史责任;既追求自身心性的“逍遥”——免于执念束缚的内在自由,更致力于为“一切人”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,让个体自由的实现成为群体解放的前提。
由此可见,“合道”的终极自由,是“内圣外王”理念在共产主义视域下的现代表达。“合道而生”不再是隐士式的独善其身,而是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“在实践中改造世界”的积极入世:个体既要通过心性修行实现内在觉醒,更要以主动担当推动社会进步。正如马克思(1867)所指明的,自由的最高形态,是一个以“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”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,这与道在缘起哲学的终极追求形成深刻共鸣。
综上所述,“合道”的终极自由,展现了个体与人类整体在存在论上的深度契合。它要求个体既要在心性层面完成向内超越,成为“真人”;又要在社会实践中实现向外担当,成为“自由人”,最终达成“真人”与“自由人”的合一。
在心性维度,作为“真人”的我们,于“缘起不可逆”中确立主体性。深知“缘起事不空”的因果律则,故秉持“畏因不畏果”的修行智慧——不再被未知结果的焦虑奴役,不再沉溺既定过去的悔恨,而是将全部生命能量聚焦于“每一个不可逆的当下”,以清明觉知截断无明习气的惯性,牢牢掌控心念自主的权柄。这种“内在王者”的从容气象,正是“合道而生”赋予个体的绝对自由。
在社会维度,作为“自由人”的我们,于“道在缘起”中践行共同体理念。洞悉“万物并育”的共生逻辑,深刻认同“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”,故而摒弃孤立绝缘的“原子式自由”,以“自由人联合体”一员的姿态,用自身的自由发展激发、成就他人的自由。使个体存在成为滋养共同体的正向力量,让个体幸福与共同体福祉在“权利与义务等比例”的公正天平上同频共振。
这便是“合道而生”与“人类解放”的终极共鸣。当每一个“我”都能在心性上成为不被物转的“真人”,在社会中成为利他利己的“自由人”,便是“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”的自由王国降临之时。我们既顺应缘起的河流顺势而行,更以自觉的意志汇入人类解放的浩瀚海洋,让自由在个体觉醒与群体共生中抵达终极圆满。
文案:王宏海
美编:张苡萌
一审一校:董泽琳
三审三校:王宏海